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

偉哉,圖書館員

老闆畢業學系的門口

嗯,先說虎斑貓還健在。不過陷入了文章地獄中,目前在正啃自己的尾巴。@@

最近幾個月,生了一篇投期刊的中文文章(還是先用英文寫好,老闆看過之後再翻成中文的),正在死命寫()中的文章,還有兩千字啊﹍﹍。另外就是一篇資格考用的文章,還有論文第一章。虎斑貓才來不到一年,就交了八篇東西出去,雖然都篇幅不長,不過真的過得相當精實啊。每天就窩在電腦前,拿鍵盤來磨爪子。再不然就是跑博物館、圖書館。別人去博物館是歡歡樂樂的去觀光,虎斑貓則是背著家當直衝地圖上沒有標明的地方,敲了任意門,閃進不為人知的神秘角落後,開始一天的工作。還好最近有人餵食,不然乾癟癟地掛在木乃伊區可能還會被當作館藏了。

由於最近窩的部門性質較為特殊,有獨立的研究室,來此申請物件作研究的人,一律稱為'student'(好一視同仁啊)。所有的student都被鎖在研究室內,由專人「看管」。東西只能一次一批,拿到手之前,都還會先經由館員登錄、拍照,就怕有所閃失。再來就是規矩多,不能攜帶背包、外套、非鉛筆之書寫工具等規定,自然不在話下,還不能隨便走動,不能拍照。不過說到拍照,這點就相當模糊了。究竟是桌上的東西都不能拍,還是只有館藏物件不能拍。一天之中,有的館員會說,「書本沒關係」,有的則會說「所有都不能拍」。類似的事情還有究竟帶不帶手套。有的館員理都不理,有的會堅持(堅持的館員中,還會針對物件的種類加以分類)。之前在另一間圖書館辦理證件的時候,同行的同班同學只拿到一年期的閱覽証,虎斑貓卻拿到了三年。這箇中奧妙,真讓人/貓無法參透。

說穿了,就是一套規矩多種解釋。法制的人治?



去河邊的Lambeth Palace Library參觀時,看到要趕往議會參加女王主持的開會儀式的法官,正因為交通管制所導致的大塞車中動彈不得的場景。或許在法律之前沒有辦法人人平等,但是在塞車之前,就連法官也沒輒。其實很想看法官衝下車,穿著皮裘袍子,頂著假髮在馬路上奔跑的畫面。畢竟比女王陛下晚到,可囧的勒。